“网络上让你沉迷其中的‘美女’,现实中很可能是一名抠脚大汉!以吃饭、购物等各种理由骗钱后玩消失,最后受害人落得人财两空!”法官如是说。
近日,博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件网络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仟元。
被告人马某某通过“连信”、“陌陌”等社交平台,利用女性头像、发送女性声音将自己伪造成“年轻漂亮的女性”,骗取4名受害人信任,与受害人进行网恋后以需吃饭、购物、试探见面诚意等为由骗取受害人8000余元,直到被公安机关将马某某揪出,才发现网恋对象竟是个大男人!
被告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女性,以各种理由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代为退赔赃款等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博乐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被一个漂亮的头像所迷惑,被欺骗了感情,被诈骗了财物,那真是受伤不浅!博乐市人民法院法官提醒您:“交友需谨慎,网络交友更应慎之又慎,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擦亮双眼,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才能避免误入诈骗的深渊而不能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