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博乐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小营盘镇明格陶勒哈村委员会参加一场“特殊”会议。
原来该村六户村民拖欠博乐市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未还,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随即联系了小营盘镇明格陶勒哈村委员会的书记及村主任寻求协助,在书记和村主任的协助配合下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法制宣传,执行干警耐心向村民释明法律规定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若不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判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一户村民当场履行案款4900元,其余五户均达成和解协议并保证如期履行,达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执行法官提示:“要积极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自己的义务,躲避不是办法,欠下的钱,早晚是要偿还的,否则一旦失信,将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