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移动支付已逐渐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支付方式之一,也给解决“执行难”带来了新思路。对部分失信被执行人来说,不坐飞机没关系,不乘高铁无所谓,但不能用微信和支付宝……这日子就难过了。近日,博乐市人民法院就是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微信财付通和支付宝账户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案件。
李某与秦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经博乐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秦某偿还田李借款1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秦某仍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法官不仅在网上冻结了秦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同时还冻结了秦某的微信财付通、支付宝账户。
秦某的微信财付通和支付宝账户被冻结后,因无法使用移动支付,日常生活非常不便,随即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希望再次与申请执行人协调解决还款事宜,并请求法院解除对其微信财付通和支付宝账户的冻结。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秦某按照和解协议向申请执行人李某支付首款5万元,余款每月还5000元,在每月月底之前支付到申请执行人账号中,直至付清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人确认收到首款后,向法院递交了结案申请并解除被执行人微信财付通和支付宝账户的冻结。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