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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实现指尖上的诉讼!博乐市人民法院正式开通跨域立案服务

发布时间:2019-10-17 17:05:31


近日,博乐市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系统,开展异地立案服务,让当事人在家门口即可办理“跨域立案”业务。 以前如果你起诉的被告在疆内其他地方或者在内地,就必须到当地法院进行立案,对于当事人来说,无形中增加了极大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使得原本简单的民事案件无法及时诉讼。

为了解决当事人异地立案的难题,最高人民法院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与各地移动微法院进行对接的技术手段,采取全国范围内跨域立案的互联互通,经过多方调试新疆移动微法院已经成功对接中国移动微法院,可以向本地当事人提供全国范围内的跨域立案服务。 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出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等诉讼服务,打通了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指尖上的诉讼。

实现跨域立案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遵循司法规律,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在信息化时代,人民法院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视野审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引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当事人提供最大程度的诉讼工作举措。

跨域立案怎么操作呢?

1.在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中,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全省任何一家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和其他诉讼材料,收件法院扫描后通过收转发平台将电子版材料传递给受理法院。

2.受理法院通过收转发平台接收起诉材料或其他诉讼材料,即时导入案件办理系统生成案号或收件号,并根据能否立案的审核结果完成相应文书制作,同时将完成电子签章的文书通过收转发平台回传给收件法院,由收件法院完成送达,但如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同意电子送达的,诉讼文书可由受理法院直接电子送达给当事人。

3.收件法院在送达结束后通过收转发平台将立案的全部纸质材料或其他诉讼材料邮寄给受理法院。 协助法院和管辖法院通过网络完成案件对接,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法院多服务”的诉讼方式转变,最大限度的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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