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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民调解确认工作,节省当事人诉讼时间

发布时间:2019-10-17 16:39:33


    博乐市人民法院按照市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学习,通过查摆检视问题,发现人民调解确认工作由民商事审判庭室法官轮流办理,经常有因法官开庭等原因导致当事人等待确认时间过长。

    博乐市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司法确认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不断探索创新建立诉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实际的审判业务工作中,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节省当事人诉讼时间。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人民调解确认案件由立案庭速裁法官或小额诉讼法官专门办理,在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立即可以为当事人进行确认,缩短了当事人等待时间,节省诉讼时间成本,有效发挥法院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司法能动性,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耐心调解和法官的及时确认而快捷结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定纷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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